奖项及承诺
奖项
1/ 创意智优青年设计才俊奖
2/ 创意智优青年设计才俊特别奖
3/ 香港知专设计学院青年设计才俊奖
4/ 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青年设计才俊奖
5/ 傅厚民青年设计才俊奖
6/ 青年设计才俊优异奖
得奖在职设计师有机会获得高达500,000港元(奖项1)或250,000港元(奖项2)的财政赞助,前赴港港外著名设计公司工作;
得奖设计毕业生有机会获得高达250,000港元(奖项2-4)的财政赞助,前赴港外着名设计公司工作或设计院校进修;
或前赴港外著名为款待业(例如酒店/餐饮场所)提供场所设计或相关服务的设计公司工作(奖项5);
奖项6的得奖者不会获得财政贊助,将获颁奖状以示鼓励。
得奖承诺
获
1/ “创意智优青年设计才俊奖”
2/ “创意智优青年设计才俊特别奖”
财政贊助的得奖在职设计师:
- 须在港外著名设计公司工作6至12个月;
- 须于2027年9月前开始已获批准的公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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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
2/ “创意智优青年设计才俊特别奖”
3/ “香港知专设计学院青年设计才俊奖”
4/ “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青年设计才俊奖”
财政赞助的得奖设计毕业生:
- 须在港外著名设计公司工作6至12 个月 / 在港外著名设计院校进修6至18个月;
- 须于2027年9月前开始已获批准的公司工作 / 2028年2月前开始进修已获批准的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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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
5/ “傅厚民青年设计才俊奖”
财政贊助的得奖设计毕业生:
- 须在港外著名为款待业(例如酒店/餐饮场所)提供场所设计或相关服务的设计公司工作6至12个月;
- 须于2027年9月前开始已获批准的公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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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财政贊助的得奖者:
- 提交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计划书、预算、报告和其他所需文件,以便获得主办方和赞助机构的批准;
- 须完成港外工作或进修后,于三个月内返港工作最少连续两年,贡献香港设计及创意产业。同时须连续两年提供年度书面报告,更新工作和未来计划;
- 承上,“傅厚民青年设计才俊奖” 得奖者于返回香港后,将获傅厚民先生于两年间提供定期指导;具体安排将视乎赞助方的实际情况而定
所有得奖者:
-
须担任 “DFA香港青年设计才俊奖” 大使,与主办机构或赞助机构分享港外设计工作或进修设计的经验。
赞助范围 (奖项 1-5)
得奖者可获得高达500,000港元 (奖项1) 或250,000港元 (奖项2-5) 的资助,以支付其港外计划的直接费用。在不超过相关奖项最高贊助额的前提下,资助范围包括 (如适用者) :
- 机票 (来回经济客位)
- 住宿
- 生活开支
- 任何获主办机构批准的其他相关费用
请注意﹕
- 个别奖项的得奖者须符合相关既定要求; 而不同奖项的得奖者,在港外工作或进修计划的安排,将分别受制于不同条款及规定。
- 所有获财政赞助的得奖者应根据主办方所规定的形式,签署接受和承诺书。如果得奖者违反或未能遵守接受和承诺书中的任何条款,香港设计中心和/或赞助机构拥有撤销该奖项的权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