奖项及承诺
奖项
1/ 创意智优青年设计才俊奖
2/ 创意智优青年设计才俊特别奖
3/ 香港知专设计学院青年设计才俊奖
4/ 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青年设计才俊奖
5/ 青年设计才俊优异奖
得奖的在职设计师有机会获得高达500,000港元(奖项1)或250,000港元(奖项2)的财政赞助,前赴港外著名设计公司工作。
得奖设计毕业生有机会获得高达250,000港元(奖项2-4)的财政赞助,前赴港外着名设计公司工作或设计院校进修。
奖项5的得奖者不会获得财政贊助,将获颁奖状以示鼓励。
承诺
获财政贊助的得奖在职设计师:
- 须在港外著名设计公司工作6至12个月。
- 得奖者须于最迟2025年9月底前展开获批核的工作。
获财政贊助的得奖设计毕业生:
- 须在港外著名设计公司工作6至12 个月 / 在港外著名设计院校进修6至18个月。
- 得奖者须于最迟2025年9月底前展开获批核的工作或2026年2月底前展开进修。
获财政贊助的得奖者:
- 必须提交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书,详述港外计划、预算、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文件,以供主办机构及相关赞助机构批核。
- 须完成港外工作后,于3个月内返港,并工作最少连续两年,贡献香港设计及创意产业。
所有得奖者:
- 须担任「DFA香港青年设计才俊奖」大使,与主办机构或赞助机构分享港外及/ 或设计经验。
赞助范围 (奖项 1-4)
得奖者可获得高达500,000港元 (奖项1) 或250,000港元 (奖项2-4) 的资助,以支付其港外计划的直接费用。在不超过相关奖项最高贊助额的前提下,资助范围包括 (如适用者) :
- 机票(来回经济客位)
- 住宿
- 生活开支
- 任何获主办机构批准的其他相关费用
请注意﹕
得奖者须按设计中心订明的格式签署一份接受及承诺书,方可获颁奖项。 如得奖者违反或未能遵守该接受及承诺书其中所载的任何条文,设计中心及/或赞助机构有权撤回奖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