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程
  • 網上報名


    2024年4月18日至6月26日
  • 首輪評審(1)


    2024年7月下旬
  • 最終評審(1)


    2024年8月上旬
  • 得獎通知(2)


    2024年9月或10月
  • 「DFA設計獎」頒獎典禮


    2024年12月6日
  • 開始港外工作 / 進修 6 – 12 / 18個月(3)


    最早:2025年1月1日
    最遲:2025年9月30日【工作】
    最遲:2026年2月28日【進修】
  • 回港從事設計相關工作


    完成港外工作 / 進修後最少連續2年

註 (1)

評審團將於評審中挑選出得獎者,評審團由主辦機構及贊助機構代表主持,成員包括院校、設計協會及著名設計公司的代表。

評審團將根據參加者遞交的申請資料,包括設計作品及演講短片作首輪評審,選出參加者進入最終評審。

入圍者將被邀出席最終評審,向評審團介紹其設計作品及工作/ 進修計劃,並需帶同設計作品、作品集、證書及補充資料親身出席評審。

註 (2)

得獎者將成為「DFA HKYDTA」大使,需履行宣傳獎項及香港設計業的責任。

註 (3)

得獎者於港外工作或進修前需呈交計劃書,並於期間及完成後遞交中期及完成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