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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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報名
2024年4月18日至6月26日 -
首輪評審(1)
2024年7月下旬 -
最終評審(1)
2024年8月上旬 -
得獎通知(2)
2024年9月或10月 -
「DFA設計獎」頒獎典禮
2024年12月6日 -
開始港外工作 / 進修 6 – 12 / 18個月(3)
最早:2025年1月1日
最遲:2025年9月30日【工作】
最遲:2026年2月28日【進修】 -
回港從事設計相關工作
完成港外工作 / 進修後最少連續2年
註
註 (1)
評審團將於評審中挑選出得獎者,評審團由主辦機構及贊助機構代表主持,成員包括院校、設計協會及著名設計公司的代表。
評審團將根據參加者遞交的申請資料,包括設計作品及演講短片作首輪評審,選出參加者進入最終評審。
入圍者將被邀出席最終評審,向評審團介紹其設計作品及工作/ 進修計劃,並需帶同設計作品、作品集、證書及補充資料親身出席評審。
註 (2)
得獎者將成為「DFA HKYDTA」大使,需履行宣傳獎項及香港設計業的責任。
註 (3)
得獎者於港外工作或進修前需呈交計劃書,並於期間及完成後遞交中期及完成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