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審資訊
評審準則
入圍者須親身出席評審並與評審小組會面。評審小組將根據參加者的才能及其作品作評分考慮,具體準則如下:
- 對香港設計和創新發展的預期貢獻
- 個人設計才華、成就及在其設計範疇的發展潛力
- 溝通及表達技巧
- 設計作品
- 港外工作或進修計劃
評審團
周婉美
林安睿
張耀輝
羅正杰
郭斯恆
陳翠兒
譚智恒
梅傲笙
Patrick BRUCE
伍廣圖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