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審資訊
評審準則

入圍者須親身出席評審並與評審小組會面。評審小組將根據參加者的才能及其作品作評分考慮,具體準則如下:

  • 對香港設計和創新發展的預期貢獻
  • 個人設計才華、成就及在其設計範疇的發展潛力
  • 溝通及表達技巧
  • 設計作品
  • 港外工作或進修計劃
 
評審團

周婉美
林安睿
張耀輝
羅正杰
郭斯恆
陳翠兒
譚智恒
梅傲笙
Patrick BRUCE
伍廣圖